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应该去哪级法院申请?
执行程序中如果理由成立的,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。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,理由成立的,裁定变更、追加。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被申请人、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不服的,可以申请复议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、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八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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